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上海音乐学院2022届毕业生离校在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工作党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5月25日前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进一步把好学生党员的“出口关”,重点是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两新组织”就业的党员、出国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等现象,明确告知党员《党章》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通过正反两面案例教育,向毕业生党员讲明离校后转移组织关系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做,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
上音党校将于5月20日前安排一次以“逐梦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喜迎二十大”为主题的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活动,使毕业生党员在学思践悟中踔厉奋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检查归档工作
1. 毕业生正式党员材料
在毕业生正式党员离校前,专职组织员、辅导员应分工合作,对所有毕业生党员材料(包括非我校发展)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确保党员材料的规范和完整。发现问题的,不得对原始材料进行随意涂改、增减,应以系部党组织的名义补充一份调查核实材料,说明情况。检查无误后,将毕业生的全套党员材料归入其人事档案。
2. 毕业生预备党员材料
(1)5月31日以前预备期满的,应按期完成转正审批手续后,将党员材料进行归档并归入其人事档案,大学毕业生正式党员发展情况档案应与人事档案一起投递,不得分开投递。
(2)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预备期满的,一般由原系部党组织负责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入党志愿书》等全套党员材料暂不归档,到期完成转正审批手续后,再单独进行归档并转出组织关系。
(3)9月1日以后预备期满的,原则上由接收单位党组织负责转正工作。为了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根据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由所在党支部做好组织鉴定工作,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附件1)(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二是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经二级党组织盖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及预备党员考察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党员档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规定,预备党员档案投递应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一致。
3. 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对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由所在党支部填写《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经系部党组织盖章后,连同入党申请书、申请人登记表、思想汇报、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材料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对于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暂停考察)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归档的同时,填写《上海音乐学院毕业生培养考察材料袋转移单》(附件9),6月6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转移单交到党委组织部。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工作
专职组织员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有直接责任,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对系部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要督促党员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对于毕业生党员担任支部书记的,要落实相应的党员辅导员帮助他们做好工作。
1. 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本市转接组织关系一般情况下在党管系统中进行转接,党员在转接组织关系前,需通过有关党组织信息员核实信息并进行网上转出,网上确认转出后,党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新党组织报到,并通过有关党组织信息员进行网上接转信息确认。对明确要求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可同步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部分外省市试点全国党管系统进行转接,需向毕业生强调上海市目前不用该系统,凭纸质介绍信转接。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后,应通过各种方式向院系党组织做一次反馈。
2. 毕业生党员转出去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或继续求学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就业或创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则应转入单位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在有效期内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
3. 做好毕业生党员咨询服务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要让每一位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方法、流程和遇到困难时的处理方式,在毕业生党员中做好“12371”(全国统一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宣传工作。同时,每个二级党组织要确定一位联系人,切实为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困难的毕业生党员提供服务。
转出组织关系注意事项模板详见(附件5),供各系部修改后使用。
3. 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
若无特殊情况,应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毕业后随即出国(境)学习研究(含受疫情影响暂缓出国)的党员,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出国证明材料,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6),经系部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在组织部系统登记备案,审批表归入学生人事档案。院系党组织应做好出国党员的行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将出国党员编入支部,指定联系人,出国前至少谈一次话,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一次。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工作的具体流程
1. 汇总毕业生党员信息
将《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提示》(附件4)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汇总所有毕业生党员的转至党组织名称、具体单位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填写《上海音乐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转出日期统一填写“20220610”),5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转至党组织名称必须是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转往本市的,党组织名称应与党管系统保持一致,务必让毕业生和接收单位党组织确认后填写)。
2. 开具纸质介绍信
各系部专职组织员或学生支部书记于6月1日前持盖章签字纸质版《上海音乐学院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 到组织部集中填写并领取纸质介绍信。确保将纸质介绍信和《上海音乐学院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及回执》(附件5)发放到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手中,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在回执上签收,系部留存。
3. 接收介绍信回执
各基层党组织要负责督促提醒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确保对方党组织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接收介绍信,并将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介绍信回执通过适当方式(邮寄、快递或传真)返回系部党组织。本市转出的纸质回执作为参考,最终以对方党组织在党管系统中接收为准。
各系部党组织要做好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回执的登记工作,未收到介绍信回执和毕业生党员本人反馈的,应主动联系党员,敦促其转出组织关系,在转出存根上做好联系经过的书面记录。接收到回执之后,及时汇总并交至组织部。毕业生党员的回执接收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4. 转出不成功的后续工作
(1)9月30日以前(介绍信有效期内),因工作单位变更需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主动向原所在系部党组织提交《上海音乐学院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附件7),写明原因及离校以来的思想表现,交回原介绍信。经基层党组织审核同意后,由毕业生党员负责人凭申请及原介绍信,到组织部换领并发放。
(2)若无特殊情况,应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系部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将毕业生流动党员编入支部,定期参加活动和民主评议、按时交纳党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能够办理转出或保留期满的,应及时审核其离校期间表现,仍符合党员条件的,可办理转出。预备党员转出遇到困难,申请保留在校获得批准后,编入支部,继续接受预备期考察,考察期间应定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预备期满主动递交转正申请书。待考察合格办理转正后,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出。
(4)离校超过半年无正当理由失去联系的、反复联系拖拉未果的毕业生党员,系部党组织应及时进行讨论,必要时启动相应党籍处理程序,正式党员停止党籍或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办法详见附录2。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5月14日
附录1:工作时间节点:
5月25日前,开展毕业生党员主题教育活动;
5月30日前,统计完成《上海音乐学院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
6月1日前,填写并领取纸质介绍信;
6月6日前,发放纸质介绍信和《上海音乐学院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及回执》(附件5)给毕业生党员,将纸质版《上海音乐学院毕业生培养考察材料袋转移单》(附件9)交至组织部;
6月15日前,领取21、22年发展转正的毕业生党员档案进行归档;
9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回执接收工作。
附录2: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党员离开原单位超过6个月未转出组织关系,且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的,系部党组织应做好详细的联系经过记录。情节严重的,经系部党组织讨论可决定停止党籍,或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将处理决定存档,并归入党员个人档案,在组织部系统登记备案。
预备党员离开原单位超过6个月未转出组织关系,且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不提出转正申请的,经系部党组织讨论可决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将处理决定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归入党员个人档案,在组织部系统登记备案。
各院系部党组织在处置党员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相关附件:
附件1 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系部填写放入档案).docx
附件2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系部填写放入档案).docx
附件3 上海音乐学院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系部填写上交).xlsx
附件5 上海音乐学院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及回执(学生填写上交).doc
附件6 上海音乐学院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docx
附件9 上海音乐学院毕业生培养考察材料袋转移单(系部填写上交).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