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要求,院党校经研究决定,将于2021年9月至10月举办第11期预备党员培训班。
一、培训目标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上音党校将结合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开展深化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党员权利义务、党的组织纪律和党内生活准则等教育,通过主题讲座、自学理论、汇报交流、心得撰写等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引导预备党员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新党员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预备党员
三、培训时间
2021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1、课程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结合上海音乐学院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要求。
2、学习材料:《新编预备党员培训教材》
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上海音乐学院公众号;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3、小组讨论:
1)由小组组长组织学员围绕“什么是共产党员的党性?党性锻炼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加强党性锻炼的途径和方法是什么?”主题进行第一次集中研讨,及时提交相关照片和文字材料;
2)由小组组长组织学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应着重从哪些方面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并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为主题进行第二次集中研讨,及时提交相关照片和文字材料。
4、社会实践: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以各小组为单位组织学员进行实地调研、参观红色基地、开展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使参训学员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化对党的认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小组以书面形式汇报实践成果。
5、撰写思想小结:
学员在完成集中学习后,应提交1篇不少于1500字的思想小结。
五、培训要求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通知要求,组织落实好预备党员参训, 并及时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核准。
2、学员要合理安排好学习和工作,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病事假须有假条并请所在部门党组织签署意见,于课前交党委组织部核准。
3、学员应按照培训班要求进行自学,认真阅读培训班学习材料。
4、学习小组在讨论和社会实践结束后按时提交小组汇报。
党校将在培训结束后将对每位预备党员进行综合评定并发放结业证书。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1年9月22日
上音党校关于举办第11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及教学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