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海音乐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及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3.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有改革创新精神。
4.熟悉高等教育和学科建设规律,具有开阔视野和创新思路,能够胜任学科专业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5.事业心强,敢于担当,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6.全职来校,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
2.制定学科发展战略,推进学科建设,不断提升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水平。
3.组织制定并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团队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4.吸收先进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和学校课程思政改革。
三、待遇与聘期
1.经学校研究决定任用后,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参照学校相关标准)。
2.首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
四、招聘程序
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等程序遴选,择优聘任。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到学校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邮寄到上海音乐学院党委组织部。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个人身份、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和主要工作成就、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应聘者保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音乐学院党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行政楼205室
邮 编:200031
联系人:孟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21-64310385
电子邮箱:shcmzzb@shcmusic.edu.cn
上海音乐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