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

发布时间:2018-01-05浏览次数:11435

2018年1月3日下午,我院在小音乐厅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院党委书记、院长林在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艳,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瑞,副院长杨燕迪,副院长唐立兔出席会议,各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书记、各系(部)主任、“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党委书记、院长林在勇主持会议。

述职会上,研究生部党总支、声歌系党总支、管弦系党总支、音教系党总支、作曲指挥系联合党总支、附中党总支、图书馆党支部、音乐剧系党支部等8位书记分别进行了现场述职。在述职过程中,书记们围绕抓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工作发展方向等作了汇报,着重汇报了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查摆履行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提出具体实在的整改措施。

院党委书记、院长林在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艳,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瑞,副院长杨燕迪,副院长唐立兔分别对各自对应联系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了点评,指出: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各具特色,对“三大主体责任”认识清晰,能紧扣主题,工作思路清楚,支部书记有担当,能克服种种困难,在事业发展和团队建设上起到表率作用,整体工作见成效。针对问题,党委领导班子分别从加强措施制定、完善监督体制、充分发挥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平衡专业和党务工作等方面对述职的基层党组织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出建议,希望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职工的交流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同时用好纪检委员,发挥其党内监督作用,进一步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法途径。

党委书记、院长林在勇认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工作有特色。他希望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注重基层调研,通过党建工作来带动全院综合改革;要有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统筹谋划,加强引领和创新,积极主动投入到“双一流”建设中。

述职评议会上,与会同志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评议。